250622靈修分享
羅馬書7章
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時候嗎?……所以丈夫活着,她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……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着心靈(心靈:或譯聖靈)的新樣,不按着儀文的舊樣。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……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着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……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……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……我也知道,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……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歡神的律;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感謝神,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默想:
保羅以婚姻為例,重申尤其對猶太信徒而言,要他們脫離靠行律法的生活,並不容易。不過既然已經脫離了過去如婚姻的枷鎖,就無需再活在限制中。同樣保羅提出律法使人明白自己限制,但不能透過守律法而得救,反而律法成了引起人的弱點的原因。而且其中兩個律會成為人一生要面對的矛盾:一方面自己不願犯罪,但另一方面又會繼續在自己的弱項上犯錯。不過應隨著倚靠基督的救恩而得脫離,這是人生的既濟與未濟的階段,直到見主面之的實況。
求主幫助,使我們能在世的日子,靠祢得以勝過罪惡,與祢建立生命的關係,阿們。
思想問題:
1.保羅如何描述信徒再次犯罪的過程?
2.是什麼原因導致人信主後仍會犯罪?你有如此的掙扎嗎?
3.保羅提出如何能逐漸脫離罪惡?你正向著這方向邁進嗎?
謝謝你的閱讀和反思,願神賜福與你!